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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称“五一全部加班,不服的炒掉”,中青宝曾涉多起劳动争议案

中青宝曾与员工发生多起劳动争议诉讼,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拒付加班费等情况。

4月30日晚间,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300052. SZ)(下称“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在工作群内要求,“大家五一假期加班”,并表示“五一全部加班且没有加班费,不服的,马上炒掉。”

5月1日中午,中青宝发布致歉声明称,面对疫情等不利影响,在一季度没有完成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我司董事长情急之下在公司内部群里发表了不恰当的言论”,声明表示,将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规则关于五一假期休假及加班制度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声明还称,对于此次情急之下做出的不当举动,李瑞杰本人已经深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作了自我反省。

中青宝是一家网络游戏企业,此前宣布进军元宇宙领域。2022年一季度报,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61万元,同比下降1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万元,同比下降42.06%,实现扣非净利润49万元,同比下降91.59%。

财经E法通过搜索司法大数据注意到,中青宝曾与员工发生多起劳动争议诉讼,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拒付加班费等情况。同时,该公司亦曾被诉侵犯知名网游知识产权,被要求连带赔偿3000万元。此外,该公司还曾虚设空壳公司试图获得地方科技补贴,未获法院支持。

涉及超20起劳动争议案件

裁判文书网显示,从2014年至今,中青宝涉及21起劳动争议案件,其中20起皆为败诉。

在2021年的两起案件中,中青宝解除了与员工吕某、谭某的劳动关系,并拒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吕某、谭某认为,中青宝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支持吕某、谭某的仲裁申请。双方最终进入诉讼。

中青宝提出,解除吕某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其开发的游戏已完成,且受疫情影响,取消游戏研发业务。法院审理认为,中青宝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合同签订的目的仅是相关特定游戏项目研发,故这一情况并不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据此,法院认定,中青宝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支付工作日加班工资和休息日加班工资。

在谭某案件中,法院最终亦认定中青宝违法解除与谭某的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月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

而在2018年的一起案件中,蒋某与中青宝产生劳动争议诉讼,蒋某认为中青宝克扣其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不支付年终奖(年底双薪)。中青宝则提出,没有克扣蒋某工资,降低蒋某工资的行为属于合理范畴内调整工资;蒋某主张加班费无据可依;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未约定年底双薪的奖金,奖金是否发放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在公司效益一般的情形下,不发放奖金也在情理之中。

最终,法院认定,中青宝存在克扣工资情况。经过酌定计算,蒋某在两个月时间内,工作时间加班300小时,休息日加班200小时。判决中青宝支付克扣蒋某的工资,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和休息日加班工资。

此外,2014年,中青宝及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深圳市卓页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卓页互动”)亦曾在一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中青宝及卓页互动解除了周某等10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赔偿金。原因是这些员工所在的项目研发进度严重滞后,无法达到预期标准,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故双方协商一致撤销相关研发项目,并终止劳动合同。但法院审理认为,中青宝及卓页公司并未就上述主张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且因项目未达预期而遣散员工亦不符合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上述员工支付赔偿金。

涉知识产权案,被索赔3000万元

2013年,中青宝因侵犯知名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知识产权被判败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的一系列判决书显示,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主角造型二喜羊羊、灰太狼等七幅美术作品于2008年8月29日在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作品登记证书上记载上述作品的作者为罗某,著作权人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原创动力公司”),作品完成日期为2003年12月18日。美术作品“暖羊羊”于2007年7月11日在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作品登记证书上记载作者为谭某,著作权人为原创动力公司,

但在备案主体为中青宝公司的一个网站上,点击页面上端“小游戏”,在进入的页面点击“热门”中的“喜羊羊与灰太狼”,页面出现“解救美羊羊”、“灰太狼与红太狼迷宫约会”等选项。分别点击“解救美羊羊”、“灰太狼与红太狼迷宫约会”等三十三个游戏选项,打开相应页面后点击“开始”,等游戏缓冲结束后进行试玩,游戏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与原创动力公司主张权利的上述美术作品内容一致的动漫形象。

原创动力公司主张,中青宝公司侵犯其就涉案美术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其删除涉案游戏并赔偿相关损失。对此,中青宝认为,被控侵权网站系其主办,但被控侵权的游戏系并非由其开发,是从其他游戏网站采集而来。

法院审理查明,中青宝的网站于2011年6月上传了33项涉及喜羊羊、灰太狼等作品的游戏,且未经原创动力公司授权许可,侵权故意明显,且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侵权影响较大。因此,判决中青宝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20万元;

此外,2019年,作为《英雄联盟》在国内的独家运营商,腾讯将中青宝、上海跳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跳跃网络”)一同诉至深圳中级法院,理由是由跳跃网络开发、中青宝运营的《300英雄》游戏大量抄袭《英雄联盟》主要元素,包括英雄技能的文字描述、地图图形设计、场景美术设计,侵犯了《英雄联盟》游戏中各类型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改编权。同时,《300英雄》大量模仿《英雄联盟》游戏设计包括资源设置、平衡系统、技能体系、默认设置等。

腾讯方面认为,通过模仿,中青宝、跳跃网络一方面缩短了游戏开发时间,降低游戏研发成本,不当提高市场竞争优势,从而抢夺腾讯的用户资源和市场份额,侵犯腾讯的商业利益,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腾讯诉请法院判令中青宝和跳跃网络立即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道歉,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3000万元。

03

设空壳公司试图获600万补贴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2月2日的一份二审判决显示,中青宝还曾与苏州工业园区发生一起诉讼纠纷。

2008年12月24日,中青宝与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招商中心(下称“招商中心”)签署《投资协议》,约定由中青宝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成立两家公司,招商中心给予土地、办公场所、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招商中心承诺,“将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内协助中青宝方面取得27亩土地的使用权”;“以科技基金的形式给予中青宝苏州研发公司600万元的科技项目补贴,分三期在研发公司成立后补贴400万元、2010年上半年、2011年上半年各补贴100万元”。

中青宝向法院起诉称,该公司如约成立了两家公司,但经多次向招商中心及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但对方一直未支付承诺的补贴,遂请求法院判决招商中心支付600万元补贴及逾期利息。

招商中心表示,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中青宝方面需要“5年内扩展到1000人左右规模”、“总投资1.125亿元”、在苏州“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只有符合上诉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支持和补贴。事实情况是中青宝在苏州设立两家公司后,因自身原因,未组建任何运营团队实际办公,未聘用任何员工,未开展任何实质性业务,甚至连办公场所都没有,纯粹是空壳公司。其所拍得的土地,由于长期未开发动工,2010年12月被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管局认定为闲置土地,并于2年后被依法收回。

招商中心据此认为,中青宝方面未履行协议的基本义务,不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科技资金补贴的条件和范围。

法院审理认为,《投资协议》中明确了补贴的条件,但截止案件审理时,中青宝方面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投资,连办公场所都没有,土地因长期闲置被收回,这与中青宝方面承诺是违背的,签订投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中青宝不符合享受科技基金补贴的条件。

最终,法院驳回了中青宝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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