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面,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实际上,在2018年“大部制改革”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原本就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此次调整是一次回归,我认为这是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理顺和优化。”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心将从知识产权保护,调整到为科技自立自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更多支撑。
知识产权从保护转向运用,需要优化升级管理机构
过去数十年,我国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调整,经历了专利局由国家科委代管到独立成知识产权局,再吸纳进商标管理等职能。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马一德表示,上一次机构改革,将原本由不同部门管理的商标、专利等统一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理顺了商标和专利统一归口管理,同时也精简了部门,符合“大部制改革”的指导思想,而本次机构改革方案更是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进一步完善。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伟君表示,此次调整,一方面提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家行政机构中的位置,使其回归到了上一轮机构改革前作为国务院直属局的地位,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另一方面,理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提高专利、商标的授权质量上。
“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历史使命。2018年机构改革的调整,我认为是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量,因为市场监管总局有一支很庞大的执法队伍。”马一德说,要充分利用这支队伍的执法力量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效力。
他表示,我国的知识产权经过了多年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如今的发展重心将从知识产权保护,调整到为科技自立自强、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更多支撑,这三方面也是上一轮机构改革之后的5年来发生的新变化。此外,从过去的知识产权保护向知识产权运用转变,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也需要更进一步优化升级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
执法权留在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发挥优势
根据改革方案,此次调整,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对此,张伟君表示,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可以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能力的优势,也是巩固上一轮机构改革成果的体现。
国际知识产权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访问教授孙远钊认为,本次机构改革在知识产权事务部分,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地位提升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显示出政府对于相关问题的高度重视,再次确认了知识产权是驱动创新、强国建设的基础与骨干,也预示着未来或将投入更大的资源从事高质量知识产权的挖掘、管理和更精准的运用。
他表示,这次改革把管理与执法队伍拆分到两个部门,但还是要由地位提升后的管理部门和队伍来指导在原部门的执法队伍,期待双方将来建立良好的协调互动,形成如同左右两手相互作用的态势,依法行政、尊重市场、树立公信,让知识产权事业能更加蓬勃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