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这5个方面包括: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加大政策力度,提升对外商投资吸引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完善国内规制,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
在金融开放领域,《方案》明确,要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拓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债券市场业务范围、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
具体来看,《方案》提出,要在保障安全、高效和稳定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深化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行业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境内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
优化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境内资本市场有关程序,进一步便利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按规定参与境内债券承销。研究稳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在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方面,要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范围,规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企业及基金在注册资本、股东等方面的要求,拓宽基金可以投资的范围。完善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并依法开展各类投资活动。
在进一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层面,《方案》也再次强调了要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积极推进高标准经贸协议谈判及实施、加大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力度等内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此次《方案》在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方面部署最多,24条政策举措中,有6条谈及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方案》提出,要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政策措施,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公平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其中,强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方面,《方案》明确要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平台,深化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商会协会、国际组织的常态化交流,及时回应各方关切,针对性做好服务保障。完善各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联系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并推动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持续推进部门数据共享,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外商投资企业重复报送。
去年7月,商务部在原有常态化交流机制基础上,升级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据了解,截至今年1月底,商务部已召开16场外资企业圆桌会,共400余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会,已解决会上反映的问题诉求300余件。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此前曾表示,2024年,商务部将每月召开1场外资企业圆桌会,同时,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推动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