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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到,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其中有这些要点。

1、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

3、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5、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6、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

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7、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8、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9、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

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10、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

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

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

11、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12、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

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

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

13、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

14、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

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

15、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16、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

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

17、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

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

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

以下是国务院的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2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3年11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重点区域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

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

(三)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

(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

(五)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

(六)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

(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

(八)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九)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

(十二)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十三)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地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

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十四)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重点区域内直辖市、省会城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

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重要港区在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对重点区域城市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用地用海、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

(十五)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鼓励重点区域城市开展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

(十六)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十七)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

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十九)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或经安全论证不宜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的除外)。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二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

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二十一)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二十二)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

(二十三)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

(二十四)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

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

(二十六)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家统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继续发挥长三角地区协作机制、汾渭平原协作机制作用。国家加强对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指导,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各省级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联防联控。鼓励省际交界地区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有关省份要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

(二十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鼓励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

(二十八)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

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和重点区域省份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

(二十九)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十)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研究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提升VOCs关键功能性吸附催化材料的效果和稳定性。研究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发多污染物系统治理、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开展沙尘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重点区域城市实现逐年更新。

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三十一)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法律责任。研究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三十二)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制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技术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铁路内燃机车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

(三十三)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完善清洁取暖“煤改电”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减少城镇燃气输配气层级,合理制定并严格监管输配气价格,建立健全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好清洁取暖气价政策。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规范铁路货运杂费,研究推行“一口价”收费政策,广泛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

(三十四)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有序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

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

(三十六)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监督帮扶。

(三十七)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三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大力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识,提升公民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素养。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和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推广中国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经验、防沙治沙实用技术和模式,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

(三十九)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中央企业带头引导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消费动能澎湃 国内需求持续恢复稳步扩大


今年以来,国内需求稳步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回升明显,消费持续稳定恢复,投资保持增长态势。随着我国持续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内经济保持了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

消费动能澎湃

内需贡献稳步提升

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今年以来,我国经济顶住了国外风险挑战和国内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带来的下行压力,消费较快恢复,投资持续增长,内需贡献稳步提升。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94.8%,比二季度提高10.3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22.3%,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个百分点。相关指标持续回暖,折射内需潜力持续释放。

以消费为例,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以来,线下消费有序恢复,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持续显效,消费回暖跑出“加速度”,成为经济增长的主拉动力。特别是服务消费加快复苏。前三季度,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18.9%,快于商品零售额13.4个百分点。前10月,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19%,比前9月加快0.1个百分点。

消费回暖折射消费信心提升。从月度看,7月、8月、9月、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5%、4.6%、5.5%、7.6%,企稳回升态势明显。10月份商品消费增速加快,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月加快1.9个百分点。户外运动、新型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

扩大消费,最根本的是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8元,同比实际增长5.9%,比上半年加快0.1个百分点。

“中国居民消费空间广、潜力大。”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宁吉喆表示,中国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2.64亿60岁以上老年人,住房、看病、求学、养老、育幼等需求很大。释放这一庞大需求,要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重点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消除居民“不敢消费”的后顾之忧。

投资是供需协同发力的结合点。前10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在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的背景下,投资增长呈现出较强韧性。同时,投资结构出现诸多积极变化。数据显示,前10月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1%,增速比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高8.2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1.3%、10.5%。投资对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持续发挥、不断显现。

今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各相关部门、各地区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随着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细,民营经济发展出现积极变化,总体上保持恢复向好态势。民间投资降幅连续2个月收窄。前10月,民间投资同比下降0.5%,降幅比前三季度和前8月分别收窄0.1个和0.2个百分点。

过去3年,民营经济受疫情冲击较大,特别是小微企业恢复需要一个过程。近期,国家统计局面向5.9万户小微企业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企业生产订单情况、经营情况总体改善。

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今年以来,货币信贷政策不断提升支持民营企业质效,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持续量增、面扩、价降,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下半年以来,多项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从提升投资意愿、畅通投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等方面综合发力,为提振民营企业预期和信心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任荣荣表示。

复苏步伐稳健

国内市场更加强大

可感知的生活,印证着国内需求稳步复苏。

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竹艺村祖祖辈辈以竹编为生,如今这门古老手艺正为竹艺村发展乡村旅游注入“灵魂”。“在这里可动手体验国家级非遗项目道明竹编。”东篱集竹编研学基地负责人蔡凤谦说,“今年生意特别好,最多一天接待了400多位游客。”

文旅深度融合为旅游消费提供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今年以来,文化、旅游、健康、娱乐、休闲等消费市场深度融合态势更为明显。”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决策咨询部形势室主任郭丽岩表示,文旅不仅带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增长,还带动区域文化演出市场繁荣。无论是传统戏剧、民族戏剧,还是轻音乐剧,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都一票难求。

在服务消费快速恢复的同时,大宗耐用消费品市场也呈现平稳回升态势。三季度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相关消费有边际改善的现象。近日发布的《中国汽车保值率研究报告》显示,今年新能源车销量大幅增长,市场渗透率持续保持高位,对国内新车销量增长贡献大于燃油车。

家居需求韧性强,升级消费增量空间广阔。据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数据,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卖场销售额同比上涨34.77%。“一系列促家居消费举措正逐步显现出政策效应。”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长秦占学表示。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年以来,重大工程项目开工活跃,资金保障加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前10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9%,增速比全部投资高3个百分点。民生补短板投资增长较快,水上运输业、铁路运输业、电力及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投资增速都在20%以上。

在江苏省宜兴市,国内在建最长干线公路湖底隧道——341省道宜兴段竺山湖隧道已进入施工冲刺阶段。该隧道全长约7.81公里,下穿太湖水域。中铁十六局项目副总工程师花凯凯介绍,项目建成通车后,将进一步优化无锡市滨湖区、惠山区、宜兴市等多地之间的联通,对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前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0个,总投资1.08万亿元,助力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强优势、补短板,不断打开投资新空间。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张宇贤表示,各方面数据再次印证,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足韧性,不但当下有为,更是未来可期。

供需双向发力

打开经济增长新空间

尽管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新的机遇也不断涌现,经济增长新动力正在形成。

需求侧发力,聚焦个性化、品质化和多样性消费新需求,不断引领消费市场新动向。继网络购物、直播带货、社区团购之后,即时零售成为今年各大电商平台抢占的又一消费新渠道。从线上购物3天达、次日达,到现在的小时达,即时零售的出现,极大满足了消费者对商品时效性的需求。在新消费渠道快速增长驱动下,前10月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6.7%,比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

供给侧创新,以新产品、新服务回应市场期待,满足大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云南昆明,南屏步行街活化利用上百处历史文物建筑,建设老字号一条街,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街区的商业新流量。在四川成都,“体育+”产业蓬勃发展,“体育潮流运动”“体育风尚集市”等活动受到欢迎,运动、绿道、音乐、餐饮等多种消费新场景日益丰富。

“培育消费能力是关键,要继续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持续提升居民收入,确保消费基础作用和规模优势能够得到更大发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表示。

随着年末消费旺季到来,四川、江西等多地相继发放新一轮消费券,投放仍主要集中在汽车、家电、餐饮等居民消费热点领域,撬动市场进一步复苏。

投资结构转型,从传统基建到新基建,从传统制造业到高技术产业,我国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推动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绿色经济崛起,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获得巨大发展机遇。在技术创新和政策扶持的双重推动下,高端制造业加速发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提升经营主体预期,通过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就业和消费,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此外,投资项目还关乎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更是构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随着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速度加快,中国经济发展韧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点的新动能产业,逐步取代以资源要素消耗为特点的旧动能,并成为支撑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当前经济运行正处于恢复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经济持续发展仍面临需求不足、动能不强,以及一些领域风险累积等困难挑战。但要看到,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可以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创新、促进发展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

郭丽岩表示,在经济恢复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中,内需领域个别指标出现暂时性波动是正常的,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稳增长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明显增多,扩大内需仍大有可为。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依然明显。同时,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新型基础设施布局优化、民生领域补短板工程落地等,将催生更多投资需求。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绿色智能产品蓬勃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销售模式较为活跃,经济恢复新动力源源不断。

从全年来看,随着扩内需、促消费各项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叠加岁末年初消费旺季的拉动作用,四季度消费有望继续呈现稳步恢复态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基础牢靠。

潘功胜:加快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国人民银行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动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工作的正确方向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兴衰和国家安危,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金融工作会议时隔6年再次召开,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金融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围绕奋力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强调“八个坚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作出部署,强调要“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好三大攻坚战作出部署,强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极大深化了我们党对金融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复杂严峻的环境下,不断破解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难题,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规模大、活力强。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融资结构有待优化,一些企业低效占用了大量金融资源。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稳妥处理金融领域突出问题,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有力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和实体经济稳定增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招万招,管不住货币都是无用之招。”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必须平衡好短期与长期、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的关系,始终保持稳健性,管好货币总闸门,为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更加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积极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我国银行体系贷款余额超过200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超过300万亿元;近年来,我国每年贷款新增20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新增30多万亿元。盘活存量贷款、提升存量贷款使用效率、优化新增贷款投向,这三个方面对支撑经济增长的意义本质上是相同的。

加强与财政、监管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继续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支持科技创新、民营小微、先进制造、绿色发展、普惠养老等领域健康发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主动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重大转型,战略上,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策略上,弱化房地产市场风险水平,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外溢,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利率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价格,直接影响消费、投资、国际收支等,利率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经济平稳持续增长。坚持以我为主实施好利率调控,按照经济规律、宏观调控和跨周期设计的需要引导和把握宏观利率水平,保持利率水平与实现潜在经济增速的要求相匹配。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降低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发挥好利率自律机制作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统筹内外均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今年以来,美元利率水平高企,全球避险情绪上升,推动美元指数升至2003年以来较高水平,带动非美元货币对美元集体贬值。得益于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基本稳定,对非美元货币有所升值。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汇率弹性,更好发挥人民币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让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根据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形势,稳定市场预期,坚决对市场顺周期、单边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推动稳妥化解重点区域和重点机构金融风险。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机构经营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高风险金融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资产规模在金融系统的占比都很小。中国人民银行将更好履行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和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制定实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多渠道补充资本。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等关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金融风险,依法保护最广大储户、中小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对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强化存款保险专业化、常态化风险处置职能,丰富存款保险风险处置措施和工具。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和规模稳定。推动金融稳定立法,健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

做好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总的看,我国政府债务水平在国际上处于中游偏下水平,中央政府债务负担较轻。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投资,一般有实物资产支持,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正外部性。大部分债务集中于经济基础较好、发展势头强劲的省份,有能力自行化解债务。对于少数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按照中央部署,在地方政府承担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风险,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健全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落实中央银行独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增强中央银行财务实力,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支撑。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进我国征信市场发展。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大型商业银行主力军作用,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推动中小银行回归本源和主业,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加强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推动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经过10多年发展,人民币已成为我国跨境收付第一大币种。要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境外人民币市场建设,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拓展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和合作,务实做好中美、中欧金融工作组工作,提升我国在重大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人才队伍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在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廉政上达到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作出更优表率。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有力推进组织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不断提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整体效能。加强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发现、培养、使用守纪律、敢担当、能力强、群众认可的干部,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持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求真务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敢打硬仗的作风,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大腐败惩治力度,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

持续深化中央巡视和审计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一体推进内外部巡视、审计、信访、有关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廉政建设,改进内部管理,规范对外履职。

(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国家统计局解读11月制造业PMI:新动能较快增长

2023年11月30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中国采购经理指数。对此,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进行了解读。

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49.4%、50.2%和50.4%,比上月下降0.1、0.4和0.3个百分点,我国经济景气水平稳中有缓,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

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与上月基本持平

11月份,受部分制造业行业进入传统淡季,以及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制造业PMI略低于上月0.1个百分点。

(一)生产指数持续扩张。生产指数为50.7%,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仍保持在临界点以上。从行业看,金属制品、通用设备、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等行业生产指数均高于55.0%,相关行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纺织、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化学纤维及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均低于临界点,生产活动有所放缓。

(二)新订单指数基本持平。新订单指数为49.4%,比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从行业看,医药、汽车、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等行业新订单指数均高于53.0%,相关行业市场需求较快释放。同时调查结果显示,制造业企业中反映市场需求不足的企业占比超六成,市场需求不足仍是当前制造业恢复发展面临的首要困难。

(三)大型企业PMI保持扩张。大型企业PMI为50.5%,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连续6个月保持在扩张区间,今年5月份以来大型企业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始终位于临界点以上,大型企业产需持续释放;中、小型企业PMI分别为48.8%和47.8%,景气水平仍然偏弱。

(四)新动能较快增长。从重点行业看,高技术制造业PMI为51.2%,比上月上升2.0个百分点,重返扩张区间;装备制造业PMI为51.6%,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行业扩张有所加快。高耗能行业PMI为47.3%,景气水平有所回落。

(五)企业信心继续向好。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8%,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继续位于较高景气区间,制造业企业对市场发展前景总体保持乐观。从行业看,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造纸印刷及文教体美娱用品、汽车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均位于59.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企业对行业发展预期稳定向好。

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处于扩张区间

11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2%,比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仍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扩张步伐有所放缓。

(一)服务业景气水平回落。受假期效应消退等因素影响,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9.3%,比上月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市场活跃度有所回落。从行业看,与居民出行和消费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上月受国庆假期带动形成较高基数,本月指数高位回调,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回落;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业务总量增长较快。从市场预期看,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9.3%,比上月上升1.8个百分点,表明多数服务业企业对未来行业恢复发展信心较强。

(二)建筑业扩张加快。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0%,比上月上升1.5个百分点,升至较高景气区间,建筑业施工进度继续加快。从市场预期看,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2.6%,在高位景气区间继续上行,建筑业企业对近期市场发展信心稳中有升。

综合PMI产出指数有所回落

11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0.4%,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仍高于临界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继续扩张。构成综合PMI产出指数的制造业生产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分别为50.7%和50.2%。

点燃消费“主引擎”,促进经济固本培元

消费活力旺盛,市场销售增长,折射出消费信心的持续恢复,印证了消费潜力的不断释放,孕育着国民经济固本培元、恢复向好的新动能

进一步促消费,既需要从需求侧发力,聚焦个性化、品质化和多样性的消费新需求、新动向,也需要从供给侧创新,不断以新产品、新服务回应市场的期待、大众的呼唤

不久前,吉林长春九台区庙香山温泉滑雪度假区迎来新雪季首滑。该景区新购置了雪服、头盔,新增了单板公园、越野雪道等设施,吸引众多滑雪爱好者前往打卡游玩。随着北方入冬,多地冬季旅游热度攀升,冬季运动相关消费品销售持续走高,生动反映出我国消费回暖继续跑出“加速度”。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6%,比上月提高2.1个百分点,消费需求回升势头比较显著。延续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文旅出行等的火热态势,入冬以来“温泉”和“滑雪”关键词搜索热度明显上升,预订热潮也比去年提前了一周左右。前往海南三亚、广西北海等南方城市的避寒游客中,有近七成启程时间早于往年。消费活力旺盛,市场销售增长,折射出消费信心的持续恢复,印证了消费潜力的不断释放,孕育着国民经济固本培元、恢复向好的新动能。让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继续发力,消费的“主引擎”作用必将进一步彰显。

线下消费有序恢复,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拉动力。上半年,全国61个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平均接待游客达50万人次,游客规模几乎达到2022年全年水平。今年1—10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19.0%。正是由于服务消费的加快复苏,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94.8%,比二季度提高10.3个百分点。透过纷繁现象看本质、观大势,在服务消费、升级类消费等加快增长的有效带动下,我们巩固国民经济恢复向好的态势有坚实基础,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有充足信心。

进一步促消费,既需要从需求侧发力,聚焦个性化、品质化和多样性的消费新需求、新动向,也需要从供给侧创新,不断以新产品、新服务回应市场的期待、大众的呼唤。在江苏南京,玄武区打造的城市漫步街区,融合社交、游览、餐饮消费等多种元素,24小时“不打烊”,让游客领略古今交融的秦淮风情;在四川成都,“体育+”产业蓬勃发展,“体育潮流运动”“体育风尚集市”等活动受到欢迎,运动、绿道、音乐、餐饮等多种消费新场景日益丰富;在新疆和田,约特干故城景区夜间演出,让众多游客跟着演艺的节奏在景区内展开沉浸式夜游,感受当地特色文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供有效供给,有助于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释放超大规模市场的更多潜能。

进一步促消费,离不开“有形之手”的积极作为。《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推出丰富优质旅游供给、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等一系列有力举措;《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推动户外运动产业总规模达到3万亿元的行动目标。发展规划作向导,政策激励作支撑,有助于从供需两侧增强消费活力与动能。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消费新需求越旺盛,越要强化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以强化监管保障消费者敢消费,以优化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释放消费需求,拓展消费新模式,把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下一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和接续政策,消费的“主引擎”作用将更加彰显。从长远来看,我们还需要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国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高标准建设。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就能促进消费不断繁荣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央行等八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原标题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宣传解读,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政策实效。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组织架构和产品服务,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充分保护基层展业人员的积极性。

(二)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制定针对性综合培育方案,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率。强化科技赋能,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推广“信易贷”模式,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三)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支持供应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进一步完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服务平台应用。促进供应链票据规范发展。深入实施“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支持重点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

(四)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鼓励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牵头银行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抓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文)等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五)切实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享受优惠政策低成本资金使用管理,严格监控资金流向。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对关联交易的穿透识别、监测预警能力。

二、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六)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进一步满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注册全流程采用“快速通道”,支持储架式注册发行,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度。

(七)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鼓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市场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直接投资等方式,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稳定存量。

(八)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支持民营企业在符合信息披露、公允定价、公平交易等规范基础上,以市场化方式购回本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九)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研究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设计符合高收益特征的交易机制与系统,加强专业投资者培育,提高市场流动性。

三、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十一)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稳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提升私募基金、证券服务机构等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性。支持保险、信托等机构以及资管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投资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十二)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民营企业。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投入。完善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投基金所投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制度安排。切实落实国有创投机构尽职免责机制。

四、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十三)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更多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提升资金跨境结算效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运用好本外币结算政策,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优质的贸易便利化服务。

(十四)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结汇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民营企业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提升外资企业境内开展股权投资便利化水平和民营企业利用外资效率。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投向优质民营企业。

(十五)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担保多方联动合作,减轻民营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成本。持续创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拓展覆盖范围,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化、便利化的融资结算服务。

五、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十六)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好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十七)强化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办理流程,推广线上化业务模式。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作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十八)拓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对于支持民营企业力度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发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发行各类资本工具补充资本。

六、优化融资配套政策,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

(十九)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推动水电、工商、税务、政府补贴等涉企信用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查询,缓解信息不对称。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

(二十)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稳定再担保业务规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厘定担保费率,积极培育民营企业“首保户”,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分险作用。

(二十一)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更便利地使用票据进行融资,强化对民营企业使用票据的保护,对票据持续逾期的失信企业,限制其开展票据业务,更好防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引导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优化系统功能,便利企业查询票据信息披露结果,更有效地识别评估相关信用风险。

(二十二)强化应收账款确权。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应收账款付款方在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后,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鼓励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辖区内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力度,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效率。推动核心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加强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通过服务平台及时确认账款,缓解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确权难和金融机构风控难问题。

(二十三)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以物抵债资产税收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以物抵债资产时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允许按现行规定适用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按现行规定减免接收、处置环节的契税、印花税等。推动落实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制度,进一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七、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二十四)加强宣传解读。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宣传解读,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频率、扩大宣传范围,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通过培训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珍惜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防范化解风险。

(二十五)强化工作落实。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强化政策督导,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政策实效。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加强政策效果评估。工商联要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建立优质民营企业名录,及时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加强银企沟通。各金融机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实落细。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11月2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各方达成的重要合作共识和重大合作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在总结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历史性成就和启示基础上,提出了未来十年中国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思路和务实行动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

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共建‘一带一路’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当前已有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加入了共建‘一带一路’大家庭。”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司长徐建平表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为世界经济繁荣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开辟了新空间,形成了物畅其流、政通人和、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国际局面。

展望未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前景无比光明。《愿景与行动》提出了未来十年共建“一带一路”的发展思路、原则理念、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

在发展思路上,统筹继承和创新、政府和市场、双边和多边、规模和效益、发展和安全。在原则理念上,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重要指导原则。在发展目标上,一是互联互通网络更加畅通高效,二是各领域务实合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共建国家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四是中国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五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在重点领域上,主要是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和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

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以及与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积极拓展合作新领域,着力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稳定提升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水平

中欧班列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和标志性品牌。自创立以来,中欧班列保持安全稳定畅通运行,已累计开行8.1万列,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17个城市,运输服务网络覆盖欧洲全境。

“面向未来,我们将围绕‘巩固稳定提升’这条主线,共建中欧班列高效运输体系、安全治理体系、多元通道体系和创新发展体系,不断推动中欧班列朝着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加安全方向发展,不断拓宽中欧班列惠及各国人民的‘幸福之路’、造福世界的‘繁荣之路’。”徐建平说。

巩固提升中欧班列发展水平。在建设好、维护好现有运输线路的同时,共同开拓跨里海等国际运输新通道,推进重点口岸设施扩能改造,全面提升中欧班列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完善中欧班列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在国际运输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规则标准衔接,不断夯实中欧班列国际合作基础。

全力维护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加快完善中欧班列政府间合作机制,在政策制定、规划对接、设施联通、便利通关、运输组织、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沟通协商,打造中欧班列国际合作网络。加强中欧班列沿线安全风险管理,深化信息交流合作,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为中欧班列营造稳定、安全、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全面提升中欧班列发展质效。加强市场需求对接、发展规划对接、合作平台对接、设施项目对接,全面提升集疏运各环节、全过程的质效。优化我国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布局,不断提高货物集结质效。协同完善中欧班列运行机制规范,全方位提升运输组织效率。织密中欧班列支线网络,形成覆盖面广、集疏运效率高的“干支通道运输体系”。稳步扩大中欧班列全程时刻表,持续提高沿线通关便利化水平,实现中欧班列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推进三方或多方市场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三方或多方市场合作有助于发挥各方优势,提升合作质量。近年来,商务部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商务部综合司副司长周中国介绍,机制层面,中国已经与14个国家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模式层面,企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多元化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产品服务类、工程合作类、投资合作类、产融结合类等,以充分发挥各方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项目层面,一批三方或多方市场合作项目成功落地,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形成了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很多国家都表示,希望与中国深化绿色丝绸之路合作。

“中国与各方建设更加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徐建平说,十年来,中国与共建国家一道完善绿色政策体系、构建绿色合作网络、推进重点领域绿色合作。在能源建设领域,中国光伏、风电产业分别贡献了全球市场超过75%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关键零部件,中国企业参与建设了一批清洁、高效、优质的绿色能源项目。在设施建设领域,中国企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建设肯尼亚蒙内铁路项目时修建动物通道、在建设中老铁路时栽植灌木约863万株、乔木约5.5万株,为共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未来,中国将继续与共建国家持续加强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一是深化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接,更好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国际化平台作用,不断夯实绿色发展合作基础。二是继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绿色科技、绿色标准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务实合作,并不断拓展合作新空间。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技术创新合作,深化对话交流和分享经验,为共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多绿色解决方案。

国务院: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北交所新三板企业发展

中国政府网11月23日消息,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发展;适度放宽对北交所上市企业贷款融资的担保要求;积极推进北交所对外开放工作。

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方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发展,探索完善普惠金融政策业务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企业科技研发、技术引进、投资并购等关键环节开发信贷、担保、供应链金融等专项业务,适度放宽对北交所上市企业贷款融资的担保要求。

“国家支持北交所发展政策不断出台,改革效应逐步释放,北交所投资价值凸显。”开源证券北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诸海滨认为。

此外,《方案》提出,研究并适时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积极推进北交所对外开放工作。鼓励证券公司、专业服务机构依托北交所、新三板开展业务,参与服务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

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公募基金布局北交所主题基金、北证50成份指数基金,积极扩大已有权益基金投资北交所范围。多家机构表示,丰富北交所产品体系的新产品正成为下一阶段公募基金的发展目标。

加快金融科技企业落地效率

《方案》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境外保险公司直接发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落地。规范发展金融科技,探索优化金融机构在京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流程,加快金融科技企业落地效率。支持在京探索数字人民币在税费征缴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领域投资基金。

央行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强调,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金融强国的重要部署,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工作推进制度机制,抓紧制定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实施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方案》提出,优化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资金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支持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发挥认股权综合服务功能,面向私募基金等探索开发认股权相关产品等。

“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权益登记和投后赋能等方面能够为私募基金提供一定支持。私募基金在发掘投资标的和投后服务等方面可以更好对接区域性股权市场。二者协同发展,健全私募市场,与沪深北交易所及新三板等公开市场形成互补,共同构建覆盖科创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的综合服务体系。”证监会市场二部主任王建平日前表示。

此外,《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允许真实合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资金依法依规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推动北京大数据平台与金融城域网、金融综合服务网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扩大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系统互联互通覆盖面。

四部门:抓紧制定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实施措施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金融工作,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

会议指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切实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要聚焦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金融服务的短板弱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包括信贷、债券、股票、保险、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在内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金融力量。

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多措并举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高端制造业贷款、专精特新企业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等持续保持较高增速,科技型企业信贷融资便利性不断提升。科创板、北交所建设和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科创票据、科创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持续扩大,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更加通畅。科技保险、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等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科创金融生态体系加快培育。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高新区科技金融试点等有序推进,为探索科技金融新路径、新模式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强调,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金融强国的重要部署,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工作推进制度机制,抓紧制定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实施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两个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科技公共信息共享、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评估交易等配套支撑,健全科技金融统计和评估体系。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好金融支持和风险防范。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产品服务、风险管理和组织机构体系,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政策安排,增强金融支持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人民财评:“双11”成绩单彰显消费市场活力与升级趋势

日前,2023年“双11”正式收官。今年几家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并未公布总交易量,但根据各自平台相关的中小微电商“双11”战绩和来自其他电商平台的成绩报告,天猫共有402个品牌成交过亿,3.8万个品牌成交同比增长超过100%;京东累计超过60个品牌销售破10亿元,近2万个品牌成交额同比增长超3倍,新商家成交单量环比增长超5倍。

与以往“双11”盲目凑单相比,今年“双11”网民的消费观念更趋于理性,“看价格也看品质,看口碑也看需求”。从“剁手”“吃土”狂欢式买买买,到根据实际需求细分功能理性消费,所购买的产品也更趋高端化、品质化、个性化。

除了实际需求,现在的消费者更注重商品的品质与体验。以生活必需品为例,今年“双11”恰逢寒潮来袭,女装类别中的羽绒服消费迎来高潮,特别是其中高端鹅绒服品类的热度持续攀升,有的品牌同比增长高达107%;根据某食用油品牌运营人员的介绍,今年消费者更在意“吃得健康”,因此一二线城市消费者更青睐橄榄油、亚麻籽油等小众健康高端线产品。以家庭为单位来看,“大促买大件”仍是“双11”较为突出的消费趋势,而大件的换新则是主要的购买原因,如具有自清洁、超薄嵌入式等功能的家电受到追捧,洗烘套装、洗碗机、扫拖一体机器人等智能化家电产品销量一路走俏。此外,消费者为快乐埋单则推动了“多巴胺经济”的异军突起:旅游、骑行、滑雪、轻养生等兴趣类消费成为市场的新宠儿。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双11”消费群体中,60岁以上的“银发族”成为拉动消费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老年用户群体的网购清单,通常以服饰穿戴、日用家居和营养保健等品类为主。源于对晚年生活品质的要求和科学养生理念的迭代更新,钙片销量同比增长28%,鱼油/DHA销量同比增长98%,枸杞销量同比翻倍。同时,休闲娱乐活动也是“银发族”消费的主要领域之一。不难发现,无论是升级家居用品或购买科学保健品来提高生活品质,还是追求情绪价值丰富日常生活,所折射出的正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在理性和品质消费的趋势引领下,人们的消费需求从衣食住行逐步扩展到文娱休闲、智能设备、健康养生等领域,并呈现差异化、个性化、多样化发展,从而催生出更加丰富、多元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一方面,消费者追求更加丰富的商品选择和更实惠的价格服务,另一方面新需求有助于激发电商生态活力、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消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更有利于我国数字经济建设的多元消费生态体系。

2023年的“双11”已经落幕,消费者追求理性消费和品质升级的新需求趋势与电商平台实打实优惠的“双向奔赴”,不仅呈上了一份亮眼的“双11”成绩单,也见证了我国电商推动消费升级扩容的发展过程,彰显出我国消费市场的澎湃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