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经7月12日消息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可以分为六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各种形式的有效要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均不相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的内容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由立遗嘱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最后由立遗嘱人亲笔在遗嘱结尾注明年月日。
建议:立遗嘱人应当采用公历日期,以避免日期混淆不清,影响遗嘱的最终效力;应尽量不作涂改,以免产生遗嘱效力纠纷,如紧急情况下必须涂改的,应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不要使用打印件。
二、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的有效要件为:以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时,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条件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自口述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立遗嘱人口述遗嘱时应当陈述自己的身份情况,并将其处分财产内容及处分方式陈述清楚。
对于录音录像遗嘱,我们建议:优先采用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律师见证方式订立遗嘱。若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应尽量采用录音、录像遗嘱与其他遗嘱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避免日后发生争议;以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时,录入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址的相关内容,并由立遗嘱人说明在场见证人姓名、与本人的关系,让见证人在录音中陈述自己的身份情况;要保证立遗嘱时所用录音录像设备完好、录音录像效果清晰,应注意保存录音录像电子源文件或磁带原件,在录制完毕、经回放校对无误后将载体封存,并由立遗嘱人、见证人共同验证、签名、封存,并注明封存的年月日后妥善保存。
三、口头遗嘱
因口头遗嘱易引发争议,我们建议当事人一般不要以口头形式设立遗嘱。
口头遗嘱的有效要件为:立遗嘱人处在情况危急时刻(一般只适用于立遗嘱人因病情危急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生命极度危险的时刻);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口头遗嘱特殊的失效情形: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立遗嘱人可以及时将口头遗嘱变更为其他形式的遗嘱。(作者:费晨曦,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