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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把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贯彻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证监会系统具体落实措施。会议部署了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五方面举措,并提出把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推动建立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等。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全局高度,围绕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深刻回答了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和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怎么看、怎么干,是对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深入解读、系统导学,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明确使命任务、坚定发展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提出,证监会系统一定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证监会系统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增强金融报国的情怀和担当,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

一是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发展之路。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遵循资本市场的一般规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不断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二是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把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稳市场、稳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构建中国特色上市公司估值体系。深化投资端改革,加大中长期资金入市力度,促进投融资动态平衡,不断增强股市内在稳定性。积极培育健康的资本市场文化。

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增强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四是依法加强全面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守监管主责主业,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推动建立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零容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守牢风险底线。

五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自我革命,严肃整治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进一步削减离职人员“身份价值”。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下大力气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严惩治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三个过硬”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

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会内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新方案发布 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1月22日发布。

意见提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整体分为7个部分。在总体要求中,方案提出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先行先试,坚持系统观念、协同高效,坚持共建共享、精细治理,坚持依法依规、守牢底线。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方案作出5方面具体部署: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人民城市建设实践,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法治保障,及时总结评估。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

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扎实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眼解决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率先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瞄准浦东新区具有改革场景、具备率先突破条件的关键领域,推出更多实质性举措,及时推广成功经验,更好发挥对改革全局的突破和带动作用。

——坚持开放合作、先行先试。围绕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率先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为全国制度型开放探索经验。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高效。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产业发展的全链条、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谋划推动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改革举措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放大改革综合效应。

——坚持共建共享、精细治理。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创新,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创造高品质生活,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的有效路径。

——坚持依法依规、守牢底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到“十四五”期末,制度创新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取得突破,科技创新体系竞争力明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在面上推广。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示范引领。

二、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

(一)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实施浦东新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建设高水平市场准入体系。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消费市场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衔接机制。探索构建数字经济规则体系,实行分类分层的新型数据交易机制,依托数据交易所提升数据可信流通能力。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向经营主体有序开放。优化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根据相关授权,探索在浦东新区注册的涉外商事纠纷当事人自主约定在浦东新区内适用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仲裁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鼓励商事调解组织开展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探索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深化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改革,推动中外标准互认。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国内标准制定。加强文化领域合作交流,建设上海文化艺术开放交流区。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前沿产业发展、跨境和离岸金融、新型国际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支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支持通过地方政府间协议等机制,与贸易中心城市开展高水平合作。开展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关条款压力测试,探索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范体系。

(二)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提高跨国企业集团跨境收付便利度。稳妥有序发展期货市场,适时推出航运指数等期货品种。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依法合规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规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提升驻沪金融监管机构国际金融业务监管能力。创新国际组织管理机制,支持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浦东新区。

(三)完善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机制。探索高度便利化的通关机制,探索深化“互联网+”应用,简化可实时追溯货物的通关流程。继续推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整合优化。支持小洋山北侧综合开发,提升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客货运枢纽功能。探索江海陆空铁多式联运业务“一单制”管理。试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等新型燃料加注业务。探索数据资产管理、数字身份国际认证等,推动数字贸易交付和结算便利化,建设数字贸易服务平台。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建立安全便利的数据流动机制,允许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的便利性。研究高标准且与国际接轨的数据安全管理规则体系,创新数据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

三、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

(四)优化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和资源配置。推动基础研究制度集成创新,健全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在前沿领域支持依法设立各类资金参与的科学基金会,建立向全球开放的科技创新定向捐赠机制。探索面向全球的前沿技术攻关机制,支持各类优势科研机构与企业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前沿技术攻关任务,鼓励中外科学家聚焦全球科技前沿问题联合开展高水平研究。创新科技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由政府资助形成的科研成果确权评估、商业转化、收益分享机制。支持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全球离岸创新基地,探索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的“离岸支点”机制。优化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机制,推动长三角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建设,健全先进技术服务重大需求应用转化机制,探索开展政府订购首购,支持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构建产业发展生态。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建立以企业家为主体的重点产业首席制造官制度。制定场景创新计划并面向科技创新企业开放,举办场景驱动的全球技术转化大赛。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专利布局。推动建设工业软件研发和应用推广平台,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工艺知识登记交易平台。依法合规开展自动驾驶测试应用。建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临床科研合作,依照有关规定允许生物医药新产品参照国际同类药品定价,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支持建设符合国际医学伦理和管理运营规则的长三角医用组织库。

(六)完善开放合作的国际协同创新机制。深化基础科学研究国际合作,建设世界前沿科学交流中心。依托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开展重大共性科技问题研究。设计和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完善项目决策、运行管理、绩效评价、财政资助等配套机制。推动跨境科技创新合作,支持海外顶尖大学和研究机构在浦东新区设立重大技术前瞻性创新基地,鼓励跨国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支持科技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实验室,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联合建设研发中心和实验室。探索制定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全球重大前沿科技领域伦理规则,建立协同审查机制,构建伦理审查快速通道。吸引和培育国际科技组织,优化注册登记程序,允许在全球范围内吸纳会员,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支持国际性产业和标准组织将住所设在浦东新区。

(七)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完善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天使投资人群体。支持设立与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相衔接、与科创融资相匹配的创业投资或私募投资基金,发展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健全资金来源多元、退出渠道畅通的企业并购基金市场。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质效,依托上海保险交易所,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产品、技术、模式等方面探索,按市场化原则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政策。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

(八)健全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检察制度改革。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推动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在更多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试点实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调解优先推荐机制。探索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和指引。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跨区域交易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支持以“版权行为发生地”为原则开展跨地区作品登记。允许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浦东新区依法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并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跨境业务。

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九)创新吸引和集聚世界优秀人才的体制机制。赋予浦东新区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审核发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建设国际人才发展引领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在浦东新区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牵头负责科技创新项目。完善与产业需求相衔接的人才引进机制,并发放相应类别工作许可。优化领军人才项目团队整体引进和配套服务机制,提升团队成员引进审批和停居留便利,实施人才梯队、科研条件、管理机制等配套服务政策。支持领军企业根据国家规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试点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单位开放境外学术网站访问权限。

(十)健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全链条培养使用体系。建立顶尖科学家“传帮带”机制,培养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探索优质高中与国内一流大学合作构建数理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优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划布局,完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独立站”全链条工作机制。健全适用于不同产业的高技能人才认定标准。建设高水平现代产业学院。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在重点行业领域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制定浦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评价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申报新职业,联合制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浦东新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建立青年科创人才联合培养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华学习交流和创新创业。

(十一)为外籍人才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允许应邀来浦东新区开展重要科研、交流、商贸等活动的外籍人士申请长期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优化外籍人才工作居留证件审批管理流程,加强外籍人才证件审批集成。聚焦高新技术、专业服务等领域,根据国家授权制定港澳及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人员凭临时执业许可参与特定重大项目。

(十二)为各类人才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环境。健全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政策,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外籍人员医疗、教育、金融、出行、住宿等服务便利化改革。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统筹使用土地指标,优化房源供给机制。

五、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十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基于企业信用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投资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探索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和维修保养制度改革,鼓励单位购买工程质量保险。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多型合一”改革。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监管流程再造和协同联动,建立重点产业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综合监管和风险防范效能。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创新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方式。推进投资建设数字化转型发展。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集成服务和精准响应机制。

(十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及倒查制度,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探索以定量考核为基础的行政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按照浦东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各项任务优化机构编制保障。创新政府机构设置和公务员任用模式,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十五)完善公平竞争基础制度。营造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规定和做法。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破除工程招投标隐性壁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机制,提升诚信守法企业经营便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浦东新区国资监管机构职能,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定位,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研究改组或新设以创新创业投资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科学合理授权放权。支持充分竞争领域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成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六、深化人民城市建设实践,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十六)创新高效能城市治理体系。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楼宇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形成基层治理合力,协同破解治理难题。健全城市治理群众参与机制,开展全过程治理效能评价,加强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联动,构建各方同向发力、高效协同的区域综合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成为城市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立城市治理智能化统筹提升机制,健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推动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应用,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

(十七)建立高品质民生服务供给体系。支持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在浦东新区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增加高质量和国际化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持续优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建设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扩大医疗健康服务开放。支持国际医疗机构以合资或者合作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政策体系,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融资渠道及收益分配机制。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探索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转变的有效路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进工业品消费品的碳排放、碳足迹认证标准体系建设,对接相关国际标准规则。在特定区域开展增量配电试点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在依法合规和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支持探索开发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深入推进垃圾精细分类与回收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环境社会治理评价体系,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十九)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空间布局优化机制,支持在承诺规划期末严格落实管控指标的前提下,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机制,探索永久基本农田精细化管控的实施路径。按照统一部署,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和征地拆迁补偿协调机制。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多渠道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对口支援地区为重点,创新飞地经济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七、保障措施

(二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把党的领导始终贯彻到综合改革试点全过程。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科学精准问责,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二十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方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经批准的事项清单,依法依规赋予浦东新区相关管理权限;上海市要积极为浦东新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加大相关领域放权和协调支持力度;浦东新区要切实担负起试点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并不断优化实施路径,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十二)强化法治保障。建立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机制。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举措,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授权,结合本方案落实需要,制定浦东新区相关法规。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制度。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按程序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十三)及时总结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进综合改革试点进展,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评估。各有关方面要注重巩固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评估,对成效未达预期的试点举措要适时调整完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近年来,跨境电商作为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业态,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活力和增长韧性,成为外贸领域的一抹新亮色。

据海关测算,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其中,出口1.83万亿元,增长19.6%;进口5483亿元,增长3.9%。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既满足了国内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又助力我国产品通达全球,成为外贸发展的重要动能。

跨境电商依托灵活、高效、韧性的供应链,给全球贸易增长注入新动力

夜幕降临,广东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的跨境电商企业仓库灯火通明,仓库内,成千上万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按订单进行打包,办结海关手续后,很快将被运往机场,搭乘国际航班送到世界各地消费者手中。

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寻求更大发展空间,跨境电商出口正是其中一条重要路径。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提出,“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鼓励各地方结合产业和禀赋优势,创新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带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朱思翘认为,在全球贸易不确定性增长和贸易低迷的情况下,跨境电商依托灵活、高效、韧性的供应链,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加物有所值的产品,也给全球贸易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2023年,相关部门持续完善通关、税收、外汇等政策,创新监管模式,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行业组织和企业等积极参与“丝路电商”、共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助力跨境电商出口行稳致远。

广州海关结合企业需求推出“特殊区域跨境电商出口集拼”监管模式,把同一消费者订单中各类型电商商品合并成一个包裹,办理出境通关手续,促进跨境电商全天候24小时通关顺畅。2023年,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已累计监管出口跨境电商商品3.46亿票,同比增长51.8%。

北京海关发挥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2个国际航空枢纽的优势,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场内“连程直转”、跨场“直连互通”,实现双枢纽联动,大幅提升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流转效率。

“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我们的自主品牌成功在国外市场站稳了脚跟。”浙江杭州维丽杰旅行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强说:“不仅发货和售后更便捷,还能通过电商平台及时收集国外消费者的使用反馈,不断优化产品。”2023年以来,维丽杰公司通过国外跨境电商平台销售自主品牌箱包超过2000万元,同比增长超过七成。杭州海关积极探索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应用新场景,支持传统产业通过新业态拓宽海外市场,将跨境电商海外仓打造成国货出海的“新驿站”。

朱思翘认为,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区域合作的推进等,都将为跨境电商发展创造更好环境。建议持续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稳外贸政策。同时,针对新形势新任务,适时推动出台新政策新举措,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系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制度和经贸规则,进一步增强我国跨境电商国际竞争力。

带动传统制造企业和贸易企业转型,推动新业态发展

近日,山东青岛凯瑞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口的一批生活用品在青岛港装船发往位于境外的海外仓。

“我们积极为企业开拓跨境电商海外市场。”凯瑞祥公司总经理王霞说,去年凯瑞祥公司为80余家企业的1000票货物申报了跨境电商出口,今年销售态势依旧火热。

山东立足产业基础优势,创新实施“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工程,让更多本土优质产品扬帆出海。据青岛海关统计,2023年前11个月,山东包括跨境电商在内的外贸新业态进出口2604.8亿元。

跨境电商链接不同产业,从服装、鞋帽、母婴产品到家具、家电等大件小件,各行各业都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链接到全球市场当中。同时,跨境电商带动传统制造企业和贸易企业转型,推动了新业态发展。

在位于山东济宁高新区的中国农创港(济宁)跨境电商产业园,来自金乡县的大蒜获得外国客商青睐,山东炯心贸易有限公司签下了1.2万美元的大蒜订单。“入驻产业园发展跨境电商后,订单利润率比之前提高了50%。”炯心公司总经理韩炬说。

在上海,147件跨境电商出口包裹近日经上海海关所属青浦海关办理完GPS转关监管手续后,从上海青浦综合保税区运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将通过货运航班运往国外,直接投递至境外消费者手中。青浦海关与浦东国际机场海关通力合作,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目前,上海青浦区已吸引9家全国或区域快递企业总部入驻,在青浦西片区已经初步形成跨境电商出口产业集群区。

在广东珠海,拱北海关积极助力构建大湾区跨境物流快速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品采用“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探索海陆空联运新线路,已吸引顺丰、DHL、菜鸟等多家企业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开展电商业务,出口目的地达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优化监管制度,释放跨境电商贸易新活力

近日,在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企业仓库内,数千件因尺码选购不匹配等原因退货的出口跨境电商服饰重新理货上线,在跨境电商平台被不同区域的海外消费者重新选购后,这些出口退货商品和新售商品一起“合包”发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随后发往海外市场。

随着跨境电商快速发展,中国生产的潮流服装、服饰箱包等“快时尚”零售商品在线订货消费模式广受海外消费者青睐,但由于快消品选购存在一定的退换货率,跨境购买“退货难”问题一度成为困扰消费者和跨境出口企业的难题。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针对跨境零售出海商品高客单价、迭代更新快等特点,全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监管制度,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通道,解决出口企业痛点,实现跨境电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释放跨境电商贸易新活力。

广州海关创新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一站式监管服务模式,允许企业将境外满足二次销售条件的出口电商退货商品退回南沙综合保税区,在综保区仓库内一站式完成拆包、分拣、上架、存储、复出口等业务,解决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的难点、痛点。2023年,广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项目申报一线退货货值超2.4亿美元,“合包”出口包裹超3100万个。

“此前,为满足消费者退货需求,我们需要在中东、欧洲、美洲等地设置海外退货仓,成本高。如今,在海关监管服务的新模式下,可以根据实际订单将跨境电商出口包裹与退货包裹‘合包’配送,节省大量物流成本和在海外设仓的仓储及管理费用。”广州市品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马继芳说。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持续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推动跨境电商与其他业态联动互促、融合发展,不断拓宽贸易渠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外贸保稳提质。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2日 02 版)

宏观政策调控力度不断加大 一起看2023中国经济成绩单的背后

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我国经济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新成绩。成绩的背后,宏观政策调控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我国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超22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2万亿元,民生投入保障有力。

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了什么作用?

惠企利民 积极财政政策打出“组合拳”

在浙江长兴的这个仓储设备制造企业,记者看到,车间里刚刚引进的全自动激光生产线,短短几十秒就可以完成金属冲压、钻孔和整型,生产效率提高上百倍,产品精度把控更是上了一个档次。今年,企业又做了新的投资规划。

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施彬华:我们计划将原来三十几个工位的零散型设备,集成到6条生产线上,其中一条生产线计划投入1000万元,总的智能制造项目计划投入3500万元。

350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企业愿意花大价钱上马智能化设备,一方面是因为去年每月销售额增幅在30%左右,海外市场占比更是创下历年新高,市场前景看好。另一方面,持续优化的税费政策,也让企业资金多了“腾挪”的空间。

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施彬华:2023年公司的加计抵减、加计扣除以及出口退税,累计已经达到2300多万元,让我们对市场更有信心。2024年销售额计划增长25%。

企业信心的背后,是2023年我国延续优化了一批税费政策: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等。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 贾荣鄂:2023年,分批延续、优化和完善了70余项税费优惠政策,大部分政策直接延续至2027年底。整体看,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力有效,对改善社会预期、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持续改善民生 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在支持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也在持续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首次超过10万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9元和640元。

在山东青岛,去年10月,刘维敬与老伴儿居住的小区,刚刚由政府统一完成了节能改造,不仅修复了屋顶,还做了外墙保温,这个冬天温暖了许多。

青岛市王哥庄街道仰口花园小区居民 刘维敬:外墙做了保温以后,我们家里也暖和了。现在基本上能达到20℃,电费也省了不少。改造都是政府出的钱,改善了我们的居住环境,我们心里很高兴。

青岛是第五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之一,仅2023年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71万平方米,有20万户农户顺利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五年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改造一项政策,就支持了80多个城市。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 郜进兴:近五年来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约3000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生态环保和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资金4640亿元。

惠企利民促发展,2023年,积极财政政策打出“组合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城中村改造、5G融合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增发国债1万亿元,保障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同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增加产粮大县奖励。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货币政策精准有力 支持经济回升向好

2023年,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有力支持了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这一年,货币政策是如何精准有力支持实体经济的?我们从银行的一个信贷员说起。

在安徽合肥,这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建设的动力电池项目,在春节前需要一笔3000万元资金。银行的信贷员潘超超,正在跟这家企业对接项目的融资需求。从企业提出需求,到银行放款只用了3个工作日。

潘超超告诉记者,2023年,他们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和效率不断提升。从他的切身感受看,贷款投放跟以往相比,既有“不变”也有“变”。“不变”是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银行的信贷资金没有出现过紧张的情况。这不得不提,2023年3月和9月人民银行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累计释放流动性超1万亿元。

而说到“变”,潘超超拿出了一份2023年贷款名录,从上面可以看出,这一年他们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了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信贷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这部分信贷占比达78.6%。

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公司部 潘超超:制造业贷款我们一共投放了30.5亿,比2022年增加了15.8亿元,户数由原来的65户增加到了156户。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一共投放了27.4亿元,比2022年增加了12.2亿元。

全国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变化,2023年我国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22.22万亿元,同比多增1.18万亿元。

潘超超感受较深的另一个变化是,在各项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实现同比多增的同时,2023年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这一年,人民银行两次降息,与此同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作用持续发力,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降0.2个和0.1个百分点。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11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17%,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利率为3.89%,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曾刚:在相关领域,信贷结构有明显的优化,在很大程度上对市场信心恢复起到了非常好的推动作用,由此也构成了我们整个2023年经济恢复向好的一个基本动能。

宏观调控精准有效 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2023年,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发力,助力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

2024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又将在哪里发力?将有哪些期待呢?

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这是2024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词”。但是究竟要如何加力和提质增效呢?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 王建凡:2024年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用好增发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工具,适度增加财政支出规模,更好发挥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循环的作用,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同时)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该保的保、该加的加、该砍的砍,把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减税降费直接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2024年,政策将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粤开证券研究院院长 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 罗志恒:我们在减税降费这一块比较注重精准性。制造业是我们的基础,是我们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很重要的方面,每一分钱的减税降费要实现出更大的效果。

对于今年的货币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曾刚:意味着在总量层面上还是会进一步地保持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另一方面,在结构层面上,会进一步要求强化货币政策对信贷资金、对于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

与去年相比,今年货币政策由“精准有力”转向“精准有效”,专家表示,这就要求金融机构注重新增信贷均衡投放,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确保社会融资规模全年实现可持续较快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局长 李斌:充分发挥好金融可以跨时间、跨空间配置资源的独特作用,加大对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重磅决定!司法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回应热点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行政法规体系的一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国务院对因机构改革需要修改的金融领域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部行政法规和2个国务院决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修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同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精神,对货币政策委员会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等作相应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调整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三是进一步明确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类别和任免程序;四是完善工作程序,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预期引导和市场沟通。

二、修改《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文件中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修改《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将金融控股公司的审批和监管主体由“中国人民银行”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为保障行政法规体系的一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国务院对机构改革涉及需修改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国务院决定对1部行政法规和2个国务院决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货币政策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重要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

将第五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由下列单位和人员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国务院副秘书长1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人;

“财政部副部长1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国家统计局局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

“专家委员3人。

“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将第六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包括当然委员和提名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货币政策委员会其他委员为提名委员,其人选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名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提名,报请国务院任命。”

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将第三项中的“货币、银行”修改为“金融”。

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货币政策委员会中的专家委员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经济金融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非国家公务员,并且不在任何营利性机构任职。”

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任期一般不超过5年;专家委员一届任期不超过3年,最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三)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期已满的”。

将第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一)了解经济、金融和货币政策方面的情况”。

将第二十条修改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

“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召开后,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预期引导和市场沟通。”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应当在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全部委员。”

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国务院批准有关利率、汇率或者其他货币政策重要事项的决定方案时,可以将货币政策委员会建议书或者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删去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二、将《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中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将《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第一部分“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第三项第3点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审慎性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第二部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件和程序”第二项和第三部分“其他规定”第一项中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将其他的“中国人民银行”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答记者问

1月18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答记者问,全文如下:

2024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决定》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思路。

答: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构改革。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急用先行、分批推动,成熟一批、修改一批”的原则,对因机构改革需及时修改的金融领域行政法规进行梳理,提出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决定》草案。《决定》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思路:一是落实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二是及时把金融领域机构改革涉及的修法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保障行政法规体系的一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条例自1997年发布施行以来,国务院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和人员作了多次调整。根据《方案》关于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有必要对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规定作进一步调整。同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精神,提升货币政策委员会履职效率,货币政策委员会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等方面也需作相应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的精神,新增货币政策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关表述。二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一步明确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类别和任免程序,完善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和任期制度。三是将长期运行实践中成熟的工作程序明确为制度规范。货币政策委员会实际运行已超过26年,通过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流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预期引导和市场沟通等,上述修改有利于丰富完善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工作机制。

问:为什么要修改《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

答: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的《方案》提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据此,需将《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中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方案》关于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需将《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主体由“中国人民银行”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问:《决定》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做好哪些工作?

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议事效率,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委员会促进货币政策科学制定和执行的职能,加强政策沟通、稳定市场预期,为经济回升向好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严格落实《方案》和《决定》要求,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不断完善配套制度,严把准入关口,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管协作,履行好监管职责,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我国国民经济回升向好 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2589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688238亿元,增长5.8%。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5.2%。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

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9541万吨,比上年增加888万吨,增长1.3%。其中,夏粮产量14615万吨,下降0.8%;早稻产量2834万吨,增长0.8%;秋粮产量52092万吨,增长1.9%。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0660万吨,下降0.9%;小麦产量13659万吨,下降0.8%;玉米产量28884万吨,增长4.2%;大豆产量2084万吨,增长2.8%。油料产量3864万吨,增长5.7%。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9641万吨,比上年增长4.5%;其中,猪肉产量5794万吨,增长4.6%;牛肉产量753万吨,增长4.8%;羊肉产量531万吨,增长1.3%;禽肉产量2563万吨,增长4.9%。牛奶产量4197万吨,增长6.7%;禽蛋产量3563万吨,增长3.1%。全年生猪出栏72662万头,增长3.8%;年末生猪存栏43422万头,下降4.1%。

工业生产稳步回升,装备制造业增长较快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6%。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2.3%,制造业增长5.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8%,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快2.2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5.0%;股份制企业增长5.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4%;私营企业增长3.1%。分产品看,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发电机组(发电设备)产品产量分别增长54.0%、30.3%、28.5%。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环比增长0.52%。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9823亿元,同比下降4.4%;其中11月份增长29.5%,连续4个月增长。

服务业增长较快,接触型聚集型服务业明显改善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其中,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5%、11.9%、9.3%、8.0%、6.8%、6.2%。12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8.5%;其中,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34.8%、13.8%。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5%。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8.9%、12.8%、12.7%。

市场销售较快恢复,服务消费快速增长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07490亿元,增长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4005亿元,增长8.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418605亿元,增长5.8%;餐饮收入52890亿元,增长20.4%。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9%、5.2%。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3%、11.2%、7.0%。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174亿元,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4%,环比增长0.42%。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0.0%。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较好

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0%;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增长6.4%。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9%,制造业投资增长6.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6%。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35万平方米,下降8.5%;商品房销售额116622亿元,下降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0.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9.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4%。民间投资下降0.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9.2%。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3%,快于全部投资7.3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9.9%、11.4%。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8.4%、14.5%、11.1%;高技术服务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1.8%、29.2%。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09%。

货物进出口总体平稳,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17568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出口237726亿元,增长0.6%;进口179842亿元,下降0.3%。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57884亿元。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6.3%,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3.5%,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2.8%,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6%,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2.9%,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8.6%。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8098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出口21754亿元,增长3.8%;进口16345亿元,增长1.6%。

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核心CPI总体平稳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2%。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13.6%,鲜菜价格下降2.6%,粮食价格上涨1.0%,鲜果价格上涨4.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7%。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3%,环比上涨0.1%。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3.0%;12月份同比下降2.7%,环比下降0.3%。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3.6%;12月份同比下降3.8%,环比下降0.2%。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2%;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7%,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3%。不包含在校生的16—24岁、25—29岁、30—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4.9%、6.1%、3.9%。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9.0小时。全年农民工总量29753万人,比上年增加191万人,增长0.6%。其中,本地农民工12095万人,下降2.2%;外出农民工17658万人,增长2.7%。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780元,比上年增长3.6%。

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中间偏下收入组20442元,中间收入组32195元,中间偏上收入组50220元,高收入组95055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8%,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14.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2%,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人口总量有所减少,城镇化率持续提高

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0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39‰;死亡人口111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032万人,女性人口68935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9(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648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1.3%;60岁及以上人口29697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9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7700万人,减少1404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6.16%,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表示,总的来看,2023年我国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下阶段,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4年地方债发行“开闸” 对基建投资形成有力支撑

2024年地方债发行“开闸”。河南省政府将在1月17日发行约24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这是2024年首个发行地方债的省份。

专家表示,2024年地方专项债规模会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达到4万亿元左右。预计前三季度地方债发行会适度加力,全年总体保持均衡,将对基建投资形成有力支撑。

一季度发行计划主要集中在3月份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信息,目前已有多地披露了一季度发债计划,发债总额超过1.6万亿元。

从各地披露情况来看,山东、四川、浙江等地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均超过千亿元;从月度发行计划来看,一季度地方债和新增专项债发行主要集中在3月份。

河南是2024年首个发行地方债的省份。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信息,河南将在1月17日发行两期总额约247亿元的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债券期限均为7年,这笔资金用来偿还2019年到期的债券本金。

对比去年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发行计划,2024年只有山东、江西、辽宁等地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他地方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表示,一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中,新增债券主要由山东、浙江等经济大省扛起大梁,化债大省以再融资债券为主。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2024年地方债发行节奏慢于去年,主要是考虑到去年底中央财政增发1万亿元国债转移支付给地方使用,而且债券发行、资金拨付、项目端申报等均需要时间,形成实际投资支出将在2024年初,使得一季度加快发行地方债的必要性不高。

专项债资金可能更多投向民生领域

相比于增加专项债规模,如何进一步提高专项债资金效应变得更为重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

我国2019年明确对铁路、高速公路等四大领域符合条件项目,可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此后专项债可作资本金领域逐步扩展至去年的13个。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初步统计,去年发行的专项债券中,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超过3000亿元,占发行总额比例超过9%,预计拉动社会投资超万亿元,发挥了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扩大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范围可以更好配合财政资金向保障性工程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预计,2024年专项债资金可能更多投向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在提升地方财政资金使用灵活性的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发挥专项债对投资的拉动作用。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表示,可积极探索市政管网、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等资金需求较大、收益保障能力较强、市场化融资更为青睐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并适当考虑放开专项债作资本金应用领域限制,在更大范围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推动进一步提升专项债作资本金比例。

全年地方债券发行规模将适度增长

对于2024年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表示,将加力提效用好2023年增发1万亿元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投资,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安全能力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

在温彬看来,2024年地方债券发行规模适度增长,预计新增一般债规模为7200亿元,与去年持平;新增专项债规模可能由去年的3.8万亿元小幅增加至4万亿元左右,从而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章俊预计,年初的经济“开门红”大概率需要依靠财政的先行发力以带动市场预期的上行,2024年一季度专项债发行额度或在1.2万亿元左右,财政稳增长相关支出将显著前置。2024年财政合计用于基建投资支出的规模总计在11万亿元左右,较去年增长约11%。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在目标财政赤字率上调、新增专项债额度有望达到4万亿左右、“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等因素推动下,2024年基建投资将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基建投资同比增速有望达到7%左右。

首月MLF“量增价平” 一季度降息降准仍受期待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4年1月15日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开展890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和995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充分满足了金融机构需求。7天期逆回购中标利率、MLF中标利率分别维持1.8%、2.5%不变。由于1月有7790亿元MLF到期,央行在2024年首月通过MLF净投放2160亿元,为超额平价续作。

“超额续作MLF,有助于增强银行体系资金的稳定性,引导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在“均衡投放、平滑波动”的政策引导下,今年1月信贷“开门红”力度或同比减弱,但考虑到“早投放早收益”的历史规律,以及今年春节效应主要在2月,对1月信贷投放扰动有限,因此1月新增贷款投放内生动力仍强,将对超储形成一定消耗。

MLF利率是央行中期政策利率,与公开市场操作7天期逆回购利率共同构成了央行政策利率体系。近期,市场对于2024年首月央行下调政策利率,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抱有较高期待。

随着MLF利率维持不变,新一期LPR报价将缺乏调整动力,市场对首月降息的预期也将落空。根据受访专家分析,主要是从年初以来的经济基本面、银行净息差和人民币汇率三个视角看,首月降息的紧迫性不强。

温彬认为,2023年12月进出口总值规模创月度规模的历史新高,新增信贷和社融数据整体仍在高位,表明经济正处于稳固回升过程中。伴随年初信贷投放和财政资金支出加快,经济修复力度会进一步增强,短期内降息的紧迫性不高。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向证券时报记者指出,从银行的角度看,部分银行净息差持续承压,缺乏调低LPR报价的意愿。从汇率角度看,目前海外主要经济体加息周期已接近尾声,暂不调降政策利率有利于保持中国与其他海外主要经济体利差稳定。

考虑到后续货币政策将协同财政政策发力,推动经济“开门红”,受访专家认为2024年一季度仍有必要降息、降准。

“若降息未在1月落地,3月开展降息操作也是有利时点。”东吴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宏观分析师陶川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一季度降息存在紧迫性。过去五年中,有四年央行在春节前后均有降准或降息操作。

2023年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同比增速、狭义货币(M1)余额同比增速分别为9.7%、1.3%,二者剪刀差仍处高位水平。长城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蒋飞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M2同比增速相对较高表明货币供应力度不弱,但表征活化资金的M1同比增速偏低且比2022年有所下降,反映资金传导至实体存在一定滞塞。为提高资金转化融通效率,一方面需进一步推进结构性金融、财政工具,另一方面也需要数量、价格方面政策宽松,引导实体经济融资的实际利率进一步下降。

实际上,2023年12月欧洲中央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均已暂停加息,叠加国内持续偏低的物价水平以及2023年末银行存款利率调降,已为一季度开展降息操作“扫清障碍”。

此外,考虑到一季度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或对流动性造成扰动,专家认为,应通过降准等方式,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央行也在2023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人民银行前瞻性通过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渠道加大流动性供应,为金融机构认购政府债券提供适宜的流动性环境,平滑可能的短期冲击。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从支持商业银行参与城投平台债务重组、保持2024年一季度信贷投放合理增长,以及兼顾春节流动性安排等角度出发,2月份存在降准的可能,预计降准幅度为0.2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6000亿元左右。

生效满两年 RCEP为中国外贸企业注入新动力

1月12日,海关总署披露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对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6万亿元,较协定生效前的2021年增长5.3%。

RCEP对进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是多方面的,包括降低关税、对90%的商品逐步实行零关税、扩大服务业贸易开放等。“这些举措会直接降低成员国间进出口贸易的成本、减少贸易障碍,在促进本区域经贸增长的同时,通过‘贸易转移’效应使部分原本发生在RCEP成员国与域外国家间的经济活动,转向RCEP域内国家或地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金砖暨G20中心主任徐飞彪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截至2024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两周年。RCEP内容广泛,包括20个章节,涵盖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电信服务等诸多方面。RCEP的实施,不仅在宏观层面为我国经贸发展注入活力,还在微观层面为企业发展带来更多动力和实惠。

例如,青岛海关公布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青岛海关共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11.2万份,同比增长35.3%,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出具RCEP原产地声明4220份,同比增长37.6%,有关企业可享受RCEP其他成员方关税减让近3亿元。据杭州海关统计,2023年,该海关共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7.05万份,货值约196亿元,帮助企业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超2亿元。

原产地规则是RCEP的重要内容,符合原产地标准的货物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出口时可免交或少交关税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目前,原产地证明主要有两大类型,分别是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梁海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原产地证书由RCEP成员国指定或授权签发证书的机构签发,原产地声明则是由出口商或生产商自行作出的与出口货物有关的声明。随着各地有关部门对RCEP政策规则的宣讲和对重点行业的指导帮扶,越来越多外贸企业开始了解并享受RCEP原产地证明实惠。

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进出口记录的外贸经营主体已经突破60万家。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14日,A股RCEP概念上市公司共23家,其中流通市值超百亿元的有5家。

齐峰新材在广西的装饰原纸项目正在建设中,公司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及RCEP的正式生效,亚太地区成为最有活力的自由贸易区,项目选址广西,对接东南亚市场,有利于开拓新的客户资源,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苏豪弘业也公开表示,公司与RCEP区域成员国一直都有贸易往来,如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等。

今后如何更好释放RCEP红利?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宋思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应持续协助推动企业贸易策略优化调整,统筹规划国内产业发展布局,支持各地建设各具特色、针对不同RCEP成员国的区域性国别市场,塑造错位竞争优势。

徐飞彪则表示,未来,促进RCEP域内各国经济开放与合作深度开展十分必要。推动RCEP在15个成员国中完全落地,减少各种阻碍经济要素自由流动的隐性壁垒,强化各个成员国理解和贯彻落实RCEP规则的能力。

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超万亿元,专家建议一季度降息

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金融和社会融资数据。2023年12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17万亿元,同比少增2401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9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6169亿元。2023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2.75万亿元,同比多增1.31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5.59万亿元,比上年多3.41万亿元。

总体来看,2023年全年,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2023年1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达242.24万亿元,广义货币(M2)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分别增长9.7%、9.5%。市场专家指出,在金融体系“真金白银”的有力支持下,我国经济显示出持续向好态势,市场预期和信心稳步提升,有望顺利实现全年预期增长目标。

记者从调研了解的部分主要大行数据看,2023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同比增速大体保持在30%至40%,均快于全部贷款增速。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新增贷款虽然有所减少,但更多信贷资源被配置到支持形成新质生产力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

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超万亿元

2023年,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保持全年流动性合理充裕。数据显示,全年净投放现金8815亿元。

2023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2.75万亿元,同比多增1.31万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4.33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78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55万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17.91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92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3.57万亿元,票据融资增加341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1928亿元。

光大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信贷数据在2023年受到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和“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的影响。一方面,使用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贷款的结果是政府债券余额增加、贷款余额减少。另一方面,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盘活信贷存量的有力抓手,其会降低贷款存量规模。

2023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5.59万亿元,比上年多3.41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和政府债券是全年社融规模增量的主要拉动项。数据显示,2023年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22.22万亿元,同比多增1.18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62.4%;政府债券净融资9.6万亿元,同比多2.48万亿元,占比达27%。

市场专家指出,2023年,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相当有力。在新发展阶段,分析金融总量指标要有更多元视角,2023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分别增长9.7%、9.5%,这些金融指标均好于名义经济增速。在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转型、提前还贷增多、且涉地方债务融资减少的情况下,有效信贷需求仍显不足,保持这样的金融支持力度殊为不易。

2023年末平稳过渡 12月信贷稳健社融改善

整体来看,2023年12月份,新增信贷投放保持稳健,基本符合业内人士普遍预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保持平稳。

12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17万亿元,同比少增2401亿元。市场人士指出,考虑到上年同期基数明显偏高的情况,这个增量属于较高水平。2022年12月为应对疫情渡峰,金融系统主动加大了对实体经济力度,导致基数较高。

实际上,在前期地方政府发行了1万多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后,部分地方置换存量贷款,加上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过程中,不良资产剥离处置的体量也不低,贷款保持当前增长势头,投放力度仍属不低。

根据招商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静静此前分析,从当月商品房销售面积边际改善、抵押补充贷款(PSL)放量,以及国股银票转贴现利率月底走高等迹象来看,12月信贷投放存在一定支撑。

12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78.09万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比上月高0.1个百分点。12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9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6169亿元,说明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的力度保持较高水平。

多位专家指出,当前,相较于信贷数据,社会融资的涵盖面更广。张旭表示,包括政府债券融资在内的社会融资中的每个分项皆反映了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支持。在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不足时,政府债券越有可能多发,这是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应有之义。

确保经济“开门红” 专家建议一季度降息

2023年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与狭义货币(M1)余额的同比增速分别为9.7%、1.3%,二者的剪刀差较上月有所收窄,但仍处历史高位,反映当前企业和居民的信心尚需恢复。

2024年,经济平稳运行仍面临诸多挑战,稳货币稳信贷挑战随之增多。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仍处恢复过程,信贷需求有所放缓,物价短期还将维持低位。在国内经济结构转型下,盘活存量贷款、优化新增贷款投向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24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市场专家认为,“灵活”意味着货币政策将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坚持以我为主,在内外部环境仍有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及时进行政策响应,平滑超预期因素的冲击;强调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也意味着货币政策更为稳健中性,更加关注价格和预期因素,支持实体经济可持续良性发展。

同时,货币政策由“精准有力”转向“精准有效”,强调了从质效而非数量来观察和评判货币政策,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每年我国全部贷款当中约八成需要回收再投放,盘活存量信贷资金效能可以更好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新增贷款投向,也有利于支持扩大内需和供给侧改革,根本上有助于改善终端需求。

一季度历来是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窗口。东吴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宏观分析师陶川指出,过去五年中,有四年人民银行在春节前后均有降准或降息操作。当前生产与价格数据反映出经济复苏动能不稳,经济“开门红”面临压力;2023年末银行存款利率调降已提前为降息“扫清障碍”,一季度降息的必要性较强。